2007年5月买的房子因为没办结婚证就写的男方的名字,2007年7月我们领的结婚证 ,房本是2008年5月到手的,问一下这是否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共同购房,虽然只写一方的名字,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好是到房屋管理部门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加名是不收费的。
2012-09-21 20:26:49
你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具体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2-09-21 20:48:01
要看是否共同出资购置,对方是否认可共同出资购置,对方不认可的话,你是否能证明共同出资购置;如是共同出资购置,应属于共同财产。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2012-09-22 17: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