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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离婚?

咨询者 : fa395916 - 上海     时间 : 2012-09-22 13:02:4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上海人,老公是澳门人,有个女儿刚两岁(在澳门出生拿的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我们在上海的涉外婚姻处登记结婚的。我们现在感情不和经济不稳定,我在家带小孩,有个98岁的婆婆,他现在也没工作,我现在要离婚,我们没有财产,我唯一要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我能争取到吗?能现在就起诉离婚吗?需要多长时间?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1、如果你女儿一直随你生活在内地,且你的条件比你老公优越,你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2、可以现在就起诉离婚。 3、一般情况下,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普通程序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二审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2012-09-22 13:09:06

于佃亮   [上海]    13817943626

可以诉讼离婚。

2012-09-22 16:44:46

朱久兴   [上海]    13391262009

你可以起诉离婚并主张得到小孩的抚养权的

2012-09-22 17:46:25

张昭   [上海]    18616102035

带齐材料单面咨询,本律师有较丰富的处理涉外婚姻的经验

2012-09-22 22: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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