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4月份我们单位组织旅游(自愿),在回来的路上,有辆车出车祸了,无第三责任人,是自己车撞到高速路旁边的山体上,好在没有人死亡,现在车祸的几个好的差不多了,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如果不是工伤,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如果是工伤,应该如何赔偿?(另出车祸后单位领导积极为病人处理各种事务,病人的住院治疗费用全部由单位一力承担,每月工资照发)谢谢!
本案发生在旅游的途中,不是在工作岗位上,而且职工是自愿去的,没有强制要求职工必须参加,本案属于符合工伤的条件,单位已经照发工资,没有其他的法律责任了。
2012-09-23 06: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