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姐和妹,父亲早已去世,母亲也刚去世,我和父母一直住在父亲分的家属楼里住,一直生活了三十多年,不论是父亲有病还是母亲有病,我做儿子尽到了孝心,院里对我评价都很好。现在我想请律师帮我,母亲生前已让姐妹在房屋遗嘱上签过对房屋放弃继承的名字,还有证明人签名。这房子是家属房没有房产证。将来房屋拆迁给姐和妹有关系没有,遗嘱用公证吗。
房屋没有房产证,也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你母亲生前已让姐妹在房屋遗嘱上签过对房屋放弃继承的名字,还有证明人签名,这份遗嘱是依法具备法律效力的,你有权单独继承,遗嘱只要是老人的真实意愿,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
2012-09-23 06:21:03
房产管理部门只认可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生效判决。因此,虽然你母亲生前已让姐妹在房屋遗嘱上签过对房屋放弃继承的名字,还有证明人签名,但该遗嘱仍然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予以确认。有以下两种方式: 1、在房屋遗嘱上签过对房屋放弃继承的名字的姐妹和你一道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持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手续。 2、如果姐妹不愿意协助你去公证,则只有以她们为被告,依法提起继承权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后处理。
2012-09-23 08: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