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4年,法院判决所住房屋为公租房,小两居,一份为二,父母一人一半。 我的户口从我出生就一直在我爷爷家,我爷爷家户口本上有爷爷、奶奶、大姑与我,4个人。奶奶去世后,就只剩下3个人,爷爷、大姑、我。 现在家里为了房产打的很乱,爷爷有四个子女,都希望把房子卖了,分钱,大姑说服爷爷房子一多半都归她,现在是因为钱的问题,一直未谈拢。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要卖房,让我的户口迁走,但是我父母的房子我迁不回去,而这里也不让我居住,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我只想有一个自己住的地方,我要我的居住权
可以要求居住权
2012-09-24 16:54:25
你可以主张居住使用权。因为你为共同承租人。
2012-09-24 16:55:17
其实大可以放心,公租房是不允许承租人买卖的,因为所有权不归承租人。
2012-09-24 16:59:09
你爷爷的房屋是什么性质呢?是承租房屋还是产权房屋?如果是公租房,因为你的户口在其中,你享有居住权。
2012-09-24 19:43:24
你可以主张居住使用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
2012-09-24 20:11:16
有居住权
2012-09-24 20:34:28
你是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居住权
2012-09-24 2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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