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香港人。我和妻子于2010年1月已协议离婚。 但妻子只分给我不够1/4的财产,还要每月二千多元分十年期给我。当初我心情不好糊糊涂涂签了协议。 现在我觉得分配得十分不公平。请问:离婚后还可以要求财产重新分配吗?
您好,你要求重新分配原夫妻离婚协议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合同已经生效,不能反悔了。糊糊涂涂的理由不能成立
2010-06-27 16:02:19
你可以和他显示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27 17:54:07
适用你们香港的婚姻解除地的法律,不适用中国法律.依据中国法律,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该协议.
2010-06-27 18: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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