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10年前再婚,婚前做了婚前公证,因该房是男方婚前购买单位的福利房,公证书上写着女方放弃该房的所有权,但有居住权,请问:如男方现在离婚了,女方还有居住权吗?(女方有3个子女)因该房属于我父女3个人共同拥有,如男方去世了,女方有权分遗产吗?(只是房子)如有,怎样分配?谢谢!请说详细些
女方有权居住。有权继承遗产。房子如果是你们父女三人共有且等额共有,且不存在其他继承人情况下,则女方可继承该房价值的九分之一。
2012-09-26 10:13:45
1、如男方现在离婚了,女方就无居住权了; 2、如男方去世了,女方无权分遗产(只是房子); 3、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2-09-26 10:44:58
如果男方没有遗嘱的话,男方的遗产应做法定继承,你可以分得男方遗产。 分配方式为:妻子、男方父母、男方子女及与男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各有均等的一份。 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打电话问我15311510261
2012-09-28 23: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