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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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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纠纷,我该负责人吗??

咨询者 : fa393434 - 河南     时间 : 2012-09-26 13:50:1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厂里的一名供货商,和质检员发生冲突打了他一个耳光,导致耳膜穿孔,厂里给他报的是工伤,他现在还跟我要10万块钱,我是不是还要再给他一次医药费?这件事情怎样处理比较合适,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这个员工的行为属于工伤,应该向公司要求赔偿,不应该由你来赔偿,这个事情应该由公司来解决。

2012-09-26 15:09:38

李攀飞   [河南]    13837084210

依照法律规定,员工受到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但如果有侵权人的,同时可以要求侵权赔偿。因此,从法律上讲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2-09-27 08:23:35

张煜   [河南]    15537132712

应该向公司要求赔偿,不应该由你来赔偿

2012-09-28 15: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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