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请问:夜班时发高烧(39.3度),向领导请假去就医,但因无法找到顶岗工作的员工,单位无法让员工离岗去医院看病,并要员工一个人顶岗夜班工作15个小时。第二天下班后去医院急诊,被确诊为急性肺炎,后又住院治疗,治疗期全部要个人上交公休和调休假。请问单位有责任吗?员工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如何才能维护员工的权利? 谢谢!
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病理因素所致的,与工作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单位对员工生病可以不承担责任。同时,如果不属于职业病,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但单位强令加班的行为违法,可以要求单位就此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协商不行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
2012-09-26 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