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之前有一套老房子,由于镇政府要翻修,那时我爷爷没能力翻建,就让我二伯承担翻建,那时候写了一张证明书说房子让我二伯承担翻建,并且讲店面的房产给我二伯,保证赡养老人,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只有我爷爷一个人的签字。只有我爷爷一个人的签字但是事实上,房子在翻建过程中我二伯没有出钱,我爷爷借了钱来翻建,之后有人上门讨要债务,我爷爷没办法把四楼卖给我父亲,(有一二楼还有四楼),并且写了将四楼转让我父亲翻建,同时将那些债权人(包括我姑姑她们)的债务都有我父亲偿还。 我爷爷奶奶都去世后,我二伯说不承认我父亲找我爷爷买的房子,上诉到法院说我们的买卖无效, 请问关于这件官司我们家能不能打赢,如果说打输了,我们装修的钱和买房子的钱怎么算,(我姑姑还有之前我父亲还钱的人都能为我们家作证说当初我爷爷卖给我们,同时还有那些邻里也可以证明我二伯没有赡养老人)请问这场官司怎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