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这段话:“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 那么我和他人签署的委托协议后,再拿到公证处去公证的话,是不是和公证处代书的委托书一样有效力的?是不是不需要公证处那个版本的委托书一样有效的?
是的,和他人签署的委托协议后,再拿到公证处去公证的话,是和公证处代书的委托书具有一样有效力的,不需必须是公证处的那个版本。
2012-09-27 07: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