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友病患被人无故重击头部,医救不了死亡 , 死者27岁,小时无父,现有一位老母和一个几岁多的女儿,现死者老婆身孕6个月,有一妹妹已嫁。一个弟弟无业。请问那个杀人犯要怎么定罪?如何赔偿?谢谢。。
1、如果致害人具有杀人故意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致害人具有伤害故意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害人属于过失犯罪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致害人出承担刑事责任外,尚应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赔偿。
2012-09-29 17:08:46
你好,对方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方构成犯罪,母亲和女儿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女儿生活费,如果母亲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抚养费。
2012-10-02 00:28:05
1、如果致害人具有杀人故意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致害人具有伤害故意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害人属于过失犯罪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致害人出承担刑事责任外,尚应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赔偿。
2012-10-02 23: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