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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征地款分红问题咨询?

咨询者 : fa397964 - 山西     时间 : 2012-09-30 21:50:07    状态 : 已解决



我86年随老公农转非把户口转出去,02年老公去世,我一个人没有工作,加之我一直住在村里,就把户口又转回来。可回来以后才发现,我的户口只是个空悬户,农民的任何待遇我都没有,土地征地款更是没有。我就纳闷:如果不承认,当初为什么同意接受,既然接受了,为什么又不把我当农民看待,我到底是不是农民?请各位律师帮我出个主意,我该怎么维权?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户口转回来后,您就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分得土地征地款并享受相应待遇。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9-30 22:14:38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你好,个人认为您应该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待遇。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2-10-01 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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