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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犯罪?

咨询者 : fa398046 - 湖北     时间 : 2012-10-01 16:15:18    状态 : 已解决



利用职务之便,借工作场所销售自己的商品,这种借鸡下蛋的方法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2-10-01 2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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