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还未登记,我们在济南买的房子,首付是我出,但是我工作不在济南,济南也没有社保,购房合同上不能写我的名字,只能写她的,这样房子在法律上讲跟我是没关系的,我想让她写份保证书之类的将房子财产分配情况写清楚,万一我俩不能结婚,可保证我的利益。这样做有效吗?或者说我应该怎样做才是最佳方法?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和她达成书面协议,将房子的情况约定清楚,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公证。并留存您付款的相关证据。谢谢!
2012-10-01 19: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