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1998年,本乡一户农民要到外地去居住,他的土地房屋等全部转让给了我,他又申请将我的户口转入该社,接受他的一切义务,一起证据经过村委批示签了字,还有群众各家同意签字盖章,我们只写了已耕种的土地。不耕种的土地、场面、鱼池。没有写,只等发承包书为准,可是该社至今没有发承包书,造成了事实不清,本社土地被政府征用,土地征用时该社不分给公摊分配,不承认我家户口,司法所调解不下去,转法院,调解还是不给,该怎么办?
你好,请当面咨询律师
2012-10-03 16: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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