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从谈朋友起就住在我家,谈了一年后就商量买房,当时老公首付5万,之后就是两个人一起付的房贷,一年后结婚,生了小孩后从坐月起我就在娘家同母亲一起带孩子,到现在小孩才5个多月,老公却有3个月不露面,连孩子生活费都不给了,现在他反倒要以我不回家为理由提出离婚,在我追讨生活费时,只给了700块,我该怎么办,能要到孩子抚养权吗,我和他工作类型是一样的,只是他的工作年限比我长,所以他工资比我略高点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2012-10-03 17: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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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8 09: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