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入职到现在还在上班,最近怀孕啦,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应该对我做出什么补偿。?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2012-10-04 18:40:18
公司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2012-10-04 18:40:4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