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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纠纷?

咨询者 : limei521 - 安徽     时间 : 2012-10-05 10:43:12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我婆婆在20年前把我家房子以外的50公分让给了我大伯,经双方口头协议以后,进行了土地交换,当时说是留他家娶儿媳妇盖房子用的,而如今他们又不在这盖了,想把他家的宅基地转卖(包括我家的50公分)。请问我现在想收回属于我们家的50公分,合法不。

  最佳答案

解思语律师   [陕西]    13991168852

你好!进行了土地交换,是什么意思?你家让给大伯50公分的地;大伯还给你家地了吗?如果你们互换土地,在和你大伯商量商量,把地在换回来。你婆婆是否还健在呢?你对事情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但是按照一般结论就是,家庭问题商量着来。谢谢!

2012-10-05 11:51:28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您好,由于土地原来是你们的,大伯转让应该先和您们商量,在同等条件下你们可以优先购买。您们向收回先和大伯商量一下吧。

2012-10-05 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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