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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案?

咨询者 : fa398817 - 天津     时间 : 2012-10-05 15:21:05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工地主管,不是法人,在施工中给吊车结算时签的我的名字,工地承包者赔钱不干了,吊车起诉我还钱,法院判我还,我也是打工的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实质上是打工的,不是老板,在法律上是没有支付的义务的,你签字属于代理老板的行为,你的代理行为应该由老板承担法律责任,法院这样判决是违法的,你可以上诉要求依法改判,判决你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012-10-05 15:28:44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建议你带上判决书与律师面谈

2012-10-05 16:00:42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不服判决及时上诉。

2012-10-05 16:53:41

陈凤   [天津]    13110080916

如果一审判决没有生效,可以上诉。

2012-10-06 14:41:08

赵红文   [天津]    13602067637

捏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反驳对方主张

2012-10-07 11:27:49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能够证明系职务行为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判定你赔偿应当是你举证不利造成无法认定职务行为。携带相关材料找律师详细咨询

2012-10-07 20:34:06

任爱卿   [天津]    13001352656

判决有问题,你可以在上诉期上诉,过了上诉期走申诉或者要求抗诉。

2012-10-08 00:24:06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你可以追偿

2012-10-11 07: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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