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有条是这样写的: 租期时间为5年。 年租金为60000,租金支付为一年一付。每年提前一个月交付租金。 在5年租凭期内,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同时按合同总年租金的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请问如果甲方要解除合同这总年租金的25%是怎么算?是1年还是5年的总租金?谢谢
这里的“合同总年租金”根据双方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指是5年的总租金,即30万租金的25%。 如果是一年的租金,合同应该这样约定“同时按合同一年租金的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12-10-05 15: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