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儿子夫妇口头商定共同出资购房、共同居住,并且已经共同居住了三年多,产权证在儿子一人名下,现在他们想赶走父母,采取离婚协议方式,将房产权、家具、家电全部协议给女方,父母一点都没有份额,请问父母亲能够要求属于自己出资的份额吗?
如果有证据,父母是可以要求属于自己出资的份额的。
2012-10-05 16:59:56
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实际出资人的,父母出资了,应该依法占有三分之二的份额,儿子无权赶走父母。父母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制止儿子的违法行为。
2012-10-05 17:05:31
关键在于证据。 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泽高 南昌市胜利路339号胜利名座1032室(从步步高商场侧面或者后面乘电梯上10楼)
2012-10-05 17: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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