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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人?

咨询者 : fa399188 - 广东     时间 : 2012-10-07 14:35:10    状态 : 已解决



某人在市医院的门诊部当保安,在执勤的过程中,发现有小车不按规定停在医院门口,该保安叫司机停在停车场,司机不肯,双方发生冲突,该司机的老婆锤该保安胸口一拳,且司机用锁汽车的车头锁砸到该保安的后脑,当场出血,请问,该保安应该追该司机什么责任呢?该司机和他老婆已逃逸。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司机和他老婆寻衅伤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保安应该报警要求警方将其抓捕,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法院会判决司机和其老婆赔偿保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等等各项费用。

2012-10-07 14:40:10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保安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司机和她老婆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司机和他老婆应赔偿保安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

2012-10-07 15:28:56

江珍来   [广东]    13925083225

报警处理!

2012-10-08 1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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