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她前夫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的是,夫妻共有的房产归男方,男方付给女方五万块钱,每月给付一千五百块钱,三年给清,但是我朋友已经离婚三个月了,男方一分钱也没给,这样的话,我朋友是否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到男方的工作单位,要求单位从男方的工资里扣除这一千五给女方呢,再或者我朋友是否可以以男方未履行协议为由而以起诉的形式重新要求财产分割呢?盼回复
你朋友可以以男方未履行协议为由而以起诉的形式重新要求财产分割。
2012-10-07 20:41:41
你朋友可以以男方未履行协议为由而以起诉的形式重新要求财产分割
2012-10-07 20: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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