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张是我的上司,张和我签订了合同,约定他出钱,我出身份,以我的名字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子。现房子买完了,的确登记在我的名下了。 问题:因其他原因,我想处理这套房产,请问我是否有权?如果有,事后是否会牵扯刑事责任?
该房屋在法律上是属于你的,你处理房屋属于民事纠纷,不承担刑事责任。
2012-10-08 21:35:35
你不是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虽然从法律上你可以出售房屋,但张某最后是可以撤销你的出卖行为的。而且,的确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2012-10-08 21:36:33
该房屋在法律名义上虽然属于你所有,但是你与上司张签订了合同,你只是挂名,购房款都是张出资的,如果你擅自处理房屋,侵害了张的利益。你不应当这样去做、
2012-10-08 22:23:29
建议慎重,会引起很多麻烦
2012-10-09 08:06:31
房屋在法律名义上虽然属于你所有,但是你与上司张签订了合同,你只是挂名,购房款都是张出资的,如果你擅自处理房屋,侵害了张的利益。
2012-10-09 08:30:11
在法律上你有权利处理。但依据你们之间的合同,你处理房屋需要张的认可,否则 你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012-10-09 10:30:23
建议不要处理
2012-10-09 1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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