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离异 我们结婚三年 老公与前妻有一子 抚养权归前妻所有 老公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婚后我们签定了夫妻财产协议 大致就是各人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 对方无支配权 个人名下财产属个人 对方无权干涉 个人债务个人偿还 老公因经济情况拖欠了前妻两个月的抚养费 说表明三个月后补上 前妻不同意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动我名下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付给老公前妻吗 我有义务承担吗 这种情况我们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注:协议未经第三方公证处及律师见证 我可以在法院上作为拒付的证据吗???
你们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效的,如果法院执行你的财产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维权。为了避免麻烦,建议将你们的夫妻财产约定的协议书进行公证。
2012-10-10 00: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