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友未婚生子,现在各种原因分手,孩子我自己扶养.男友为了划清界线,让我到法院写了一纸诉状,写明孩子由我抚养,并要我写清抚养费由我一人承担.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有权利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吗? 另外,如果两人协商好抚养费由我一人独自承担,这样损害孩子的权利了吗?这样合法吗?以后孩子可以向他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谢谢!
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义务。父、母之间任何有关抚养费的约定只在父、母之间产生效力,不会影响孩子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或母要求承担和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2012-10-10 20:51:51
允许这样写。
2012-10-11 13: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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