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登记结婚,2011年男方退休将他的住房公积金提走。2012年5月向法院提出离婚。女方提出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已向法院提供账号),男方称钱已花掉,女方向法院提出分割住房公积金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得不到支持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男方擅自提前提走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侵害了女方的权利,离婚时女方有权主张分割。
2012-10-10 22:05:2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要求分割。
2012-10-11 13:53:50
金额很大的,对方主张花掉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对方应当将一般住房公积金退还。
2012-10-11 15: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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