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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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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私权求助?

咨询者 : fa400394 - 广东     时间 : 2012-10-11 16:02:20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我是一名摄影师 我找本地的其他影楼拍了自己的婚纱照。没想到这影楼竟然拿着个事情来大肆宣传 并告诉了所有去他店里的客人我是某某店的摄影主管 去他那里拍照了。这件事情对我造成了不好的负面影响 请问他们触犯了什么法律。 我该怎么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这家影楼故意捏造事实,诋毁你的名誉,属于侵犯你名誉权的行为,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你精神损失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12-10-11 16:19:16

黄卫东   [广东]    13823472466

有些具体的案情和细节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才好回答,请致电13823472466或亲临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面谈。

2012-10-20 17: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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