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今年七月份申请的劳动仲裁,到现在还没有结果,现在对方找的律师,说他们没有收到我的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报告,其实这两份资料是由劳动局用快寄公司寄托给单位的,麻烦问一下,他们已经过了行政复印的期限,现在仲裁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对方申请了行政复印,你说我该怎么办?他们是故意拖延时间,我该怎么做?看到的律师请为我致电,我感谢你们。
用人单位在超过行政复议期限外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们应当向劳动部门提出要求行政部门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的请求。
2012-10-11 19:39:23
对方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可以到仲裁委说明情况。
2012-10-11 19:46:47
行政复议是他们权利,只有等
2012-10-12 1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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