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意外身亡,两年后,女方带着两个孩子改嫁。那么女方是否有权占有他们以前居住的的房屋以及他们所使用的耕地?(房子是男方父母所盖,房产证和耕地都在男方父亲名下)真切地盼望回复,谢谢您!
使用耕地是不成问题的,女方已经是该集体组织的成员。房子如果没有公公赠与儿子或孙子的事实存在的,女方就无根据占用和占有了
2012-10-11 22:20:48
无权
2012-10-12 1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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