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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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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400912 - 广东     时间 : 2012-10-13 12:09:38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在一小区买了两处房产,交了定金(他收据上写的是“诚意金”)之前房子的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已经是确定下来了。现在一年多过去了,售楼处要求把房子前面的(休闲走道,车的过道)也算入公摊面积,一套房10+平方,两套就是30平方左右。这样就要多加那30平方的钱(没有签合同,之前有口头协议),牵扯上千户业主,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原来的房子的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已经是确定下来了,现在售楼处要求把房子前面的(休闲走道,车的过道)也算入公摊面积,售楼处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口头协议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业主之间可以互相作证,业主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照原来的承诺履行义务,拒绝把房子前面的(休闲走道,车的过道)也算入公摊面积。

2012-10-13 12:50:21

黄卫东   [广东]    13823472466

有些具体的案情和细节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才好回答,请致电13823472466或亲临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面谈。

2012-10-20 17: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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