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律师,我在公司下班时, 公司要求我带着一些公司器材回家 ,途中发生被诈骗和半抢劫事件但警方说是属诈骗, 大概类似“掉包”的事件. 但在最后他们是强抢过去的 公司要求我4成赔偿 还有6成由公司员工,主管和师傅出 其实我已经报案 没破案 而且公司没有提供收据配合警方侦查耽误进度 而且我又是一个受害人 而且器材的担保人是师傅 带器材本身是师傅负责的。请问我没有赔会算监守自盗? 请问我赔 是合理吗? 请问我有更维权的方法帮助自己吗?
属于职务行为,你不存在重大过错的,不应当承担责任,应当全部由公司承担。
2012-10-13 16:35:35
可以啊!
2012-10-13 19:32:16
有些具体的案情和细节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才好回答,请致电13823472466或亲临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面谈。
2012-10-20 17:28:0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