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09年12月15号结婚 户口还在村里 10年村里就把我的地没收了,理由是出嫁了就没有地了,我说法律规定有户口就有地,他说是村规民约规定的。 我又到镇上去问,镇上工作人员说结婚了就该把户口提走,说村里的蛋糕就那么大 ,要是都留下了分蛋糕村里肯定不愿意,他们尊重村里的意见,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要回口粮田了 如果打官司该准备什么材料 到哪里去起诉 我没打过官司麻烦您了 谢谢
你的户口还在村里,就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村里无权剥夺你获得土地的权利,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回你的口粮田,这是你的基本权利,村里剥夺了你的生存权利,你到法院起诉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作为证据即可。
2012-10-13 2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