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老板私自口头更改合同,仅召集员工开会通知,并有说“不管你们同不同意,公司都要这么改”之类的话。当时我们都有意见,但是因为她这句话都没有提出异议,那这个口头合同有效么?我事后表明不同意而拒签合同,可以么?还有,老板在合同规定时间外要求我们轮班值班,这算违背合同么?还是算加班?
1、合同是书面签订的,老板是无权口头变更的,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2、你有权事后拒绝签订合同。 3、老板在合同规定时间外要求你们轮班值班,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拒绝,如果值班的话,应该要求支付加班费。
2012-10-14 08:36:0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2-10-17 22: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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