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干活吃中午饭期间,发现发高烧,老板将其送到附近诊所诊断治疗后送回家。回家后民工高烧未退,下午时,民工自行在当地诊所治疗,输液期间发现病情较重转入医院治疗,若此民工出现意外人身事故,该老板需不需要负相应民事责任!(老板和民工属于临时雇佣关系,未签订劳务合同)
主要看是老板个人雇佣民工的,还是老板代理公司雇佣民工的。如老板代理公司雇佣民工的,该民工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老板所代理的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012-10-14 21:30:28
这要看该病情是否与工作有关,若没有关系,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2012-10-15 0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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