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叔死后留下40000存款。和房屋一间,无仔女。有3个大哥,一个大姐。第3个大哥又死了,有仔女。存折和房屋使用证都系第3个大哥子女手上,不想拿出来,我系第2个大哥儿子,我们怎么办?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你的爷爷奶奶都不在世,也没有婶婶,那么他的遗产应由他的兄弟姐妹继承。如果他的兄弟姐妹先予他过世,那么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对于遗产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诉讼维权。
2012-10-15 09:10:10
他的遗产应由他的兄弟姐妹继承。如果他的兄弟姐妹先予他过世,那么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2012-10-15 09:34:46
有些具体的案情和细节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才好回答,请致电13823472466或亲临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面谈。
2012-10-20 17: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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