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五个多月,办了酒席,却没有领结婚证。现因性格不合,实在是生活不到一起,男方给彩礼15万元,其他的什么都么有。结婚购买衣物,首饰花去5万,现在只剩10万了, 我们要分手,这钱如何分配?请帮忙解答,谢谢了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订婚时男方所送彩礼,由于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者是婚姻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双方分居或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2012-10-15 1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