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年,结婚后帮他家偿还3万多元债务,婚期间帮他父母治病2万多元,申请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吗?包括婚后买的东西又要怎么样分配。
你好!婚后帮他家还债,属于你对他家的赠与。除非你有证据当初还债的钱是他家借你的外。帮他父母看病属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帮扶,所以,你要是离婚这两笔钱从你描述的情况分析是无法讨回的了。婚后购买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无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哪几种错误而导致离婚的话,财产应该均分。谢谢!
2012-10-15 18:30:40
1、婚后帮他家偿还3万多元债务,婚期间帮他父母治病2万多元,要看你们当初是怎么约定,如为赠与,则不能要回 2、婚后买的东西一般应认为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3、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2-10-15 18: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