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我工作了2年,今年7月份工资薪酬应该调整级别,一起来的参加工作的同事都调级了,但是因为我今年7月份当了班长,有半年的使用期,试用期过后会调成别的级别,结果公司就没有给我调整级别,这样的话,我这半年比别人少拿了将近1万元,我想咨询一下,公司不给我调整级别的做法合法吗?我应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给你调整级别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应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补发你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012-10-15 17: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