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1、公司要帮我买医保和社保;2、合同年限为2年,合同期限内,向提出辞职的,要赔付公司1200元的违约费。 签订合同后,公司未尽合同责任,只帮我买社保而未帮我买医保。请问在合同期限内,我向公司提出辞职,是否要赔付公司1200元的违约费。 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责任,帮我买医保,是否我就不用赔付这1200元的违约费。 谢谢!
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主要是因为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辞职、违反合同中关于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和服务期约定、由于劳动者原因订立劳动合同无效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因为劳动者过错造成单位损失的赔偿。
2012-10-16 11: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