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三月起在某私人企业工作至今年十月,2011年七月签了一年的合同,但一直没给我交五险,之后单位找一些理由说过段时间再签合同,现在我想辞职,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行为,你可以主张下列权利: 1、单位没有为你签订2011年3月至七月之间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现在应该支付你3月至7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金,即再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没有为你缴纳五险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以前工作时间的全部五险费用。
2012-10-19 08:03:12
履行正常辞职手续,要求补交保险
2012-10-19 08:35:52
可先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至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可要求2011年3-7月的双倍工资及补上保险。
2012-10-19 09:58:29
要求补交保险
2012-10-19 13: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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