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帮同事问一问,像这样该怎么办? 她;在网络里与别的男人互称老婆、老公,家里的事情不闻不问,真是无药可救了啊。为此事闹了半年之久,她是否属于婚外情?现在要离婚了,在财产分割时,我们的婚前和婚后财产能否多分给,我能否向她索赔精神损失?在线等,谢谢!
你可以根据婚姻法关于对方过错规定索赔精神损失,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无过错方多分。
2012-10-19 09:42:50
可以离婚但其对婚姻不忠可赔偿你,在分割财产时可不分或少分。
2012-10-19 10:15:27
基于对方有过错的话可以要求少分的
2012-10-19 13:30:22
单凭在网上互称老婆、老公还不能认定其就有婚外情,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
2012-10-19 14:40:34
还要再找婚外情的证据。
2012-10-19 22: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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