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在河北登记结婚并生活,现因女方要将父母带到河北并买房等问题发生矛盾,妻子回户籍所在地东北,两人形成分居。请问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是否必须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如果女方私下找关系在东北起诉,而当地法院受理了,男方是否可以反起诉对方的起诉以及法院受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女方带走了含几乎所有存款的银行卡,如果其取现谎称已消费或丢失之类理由,是否无法追回?
1、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必须到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2、如果女方私下找关系在东北起诉,而当地法院受理了,男方可以向受理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地法院会依法将案件移交男方的所在地法院审理的。 3、女方带走了含几乎所有存款的银行卡,男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返还,法院是可以帮助追回的。
2012-10-20 09: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