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欠他堂兄将近三万块钱,这几天他堂兄让他先还钱将近一万元,如果没有钱就认利息一分,他堂兄趁人之危,让我姐夫写了一张凭据,并按了手印,姐姐下个月临盆急需要钱,姐夫的堂兄小时候成为孤儿是姐夫的父母将其养大的,现在他做事咄咄逼人,我就是想咨询,这种私底下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他们都是农村人,只上过一二年级。
这种趁人之危情况下逼迫你姐夫写的的协议是无效的,你姐夫有权要求撤销这份协议,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012-10-20 21: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