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高校大四学生,明年即将毕业,现在正在找工作。一单位去学校招聘,于是投递简历,获得参加面试的机会。面试结束收到了用人单位的offer,并让去签三方协议。 由于某些原因,不想和这个公司签约,于是就拒绝签约。结果被学校通报批评,请问这个通报批评是否合理合法?
劳动者有选择的权利,你有权不签约,学校不应通报批评。
2012-10-20 23:50:35
签约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级强求,学校无权就此事进行通报批评。
2012-10-21 07:35:09
不合理
2012-10-21 07:48:15
2012-10-21 20:38:43
2012-10-23 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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