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 在一家国有公司上班,但是从未签订劳务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本人缴纳三金。 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目前本人辞职5个月是否可以起诉? 2、如果可以起诉 按照法律 本人可以拿到多少补偿? 3、补偿是按照每月发工资的两倍 一共补偿24个月的钱,还是每年只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的两倍 ,意思就是 工作了两年 只补偿平均两个月的两倍工资?
1、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你离职之日起计算,目前5个月还没有超过时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你可以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金,从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你总计可以获得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最长时间补偿11个月的,原来公司已经支付你这11个月的工资了,你再要求支付一倍即可,是11个月的工资。
2012-10-21 13: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