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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生子?

咨询者 : fa403168 - 黑龙江     时间 : 2012-10-21 13:35:00    状态 : 已解决



男方27岁是山东的,女方20岁是黑龙江的,女方不够登记年龄五月份生的孩子,差3个月不够等级年龄。现在孩子5个月了,有出生医学记录,《出生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孩子是在山东生的,在外打工,家里很穷,男方父母年龄都很大了,没有能力给盖房结婚,只能靠自己挣钱盖房结婚,请您给帮忙想个办法,能少罚些款吗。先把孩子户口落在其中一方,在结婚能躲过罚款吗?谢谢

  最佳答案

刘潮生律师   [广东]    13690028638

一般以当地计生政策执行为准。

2012-10-22 21:31:37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各地计生部门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行政处罚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不一,请向当地计生部门或社区咨询。如对于计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2-10-21 1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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