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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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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人打了,对方公安局有人,请求高人帮助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 ?

咨询者 : zhaogangqiang - 广东     时间 : 2008-06-25 17:57:41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经过: 我是广西南宁一家服装店的导购,上月26号下午我和另一位导购在店里聊天,有几个人进来看衣服,转了一圈就出去了,只剩下一个人在看,这帮人中有一个人穿了一件nike的衣服,我们店的另一个导购就说她的朋友也买了这件衣服,但是现在后悔了,现在满大街都是,我就说是,这个牌子有真有假,穿不出好,,结果最后在店里的那个女的就不干了,就说我们在说她朋友,张嘴就骂人,因为我本身患有牛皮癣,脸上也有,她就骂我丑八怪,我就说她神经病让她出去,然后她就出去又叫进来3个女的一个男的,啥也没说就把我和另一个店员给打了,我报了警也看了公安门诊我是鼻骨骨折三处,已经鉴定为轻伤害,另一个人是轻微伤,鉴定报告已经到了公安局,但是对方是双塔山的痞子,公安局也有人,当天就被放了,大概经过就是这样。 我要问的问题:1,这件事是什莫性质的案件。 公安局应该抓人吗?下面我该怎模办?正常法律程序应该怎没走? 民事赔偿又会有多少? 请求好心人的帮助 谢谢了

  最佳答案

吴文律师   [广东]    17817790178

1.这是个故意伤害案,公安局应该抓人,但抓了人之后,可以搞取保候审;2.你可以要求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是否提起公诉;如果不提起公诉,你可以向法院自诉;3.民事赔偿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具体金额各地不尽相同。

2008-06-25 22:03:32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世泽   [河北]    13930451421

在公诉或自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2008-06-25 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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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你可以向检察院反映督促其立案。不能得到解决,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追究致害人的故意伤害刑事责任。

2008-06-25 2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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