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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怎么赔偿?

咨询者 : fa403762 - 福建     时间 : 2012-10-23 12:18:03    状态 : 已解决



死者27岁,户籍是农村的,事故发生在当地,现在想庭外调解。但对方要以城市居民为由要求赔偿。我想问“一个县城城镇里本分农民与居民,生活在本县城务工,以居民赔偿的标准要求赔偿能成立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田荣田   [山东]    13563501120

如果证据扎实并且属实的话,其生前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就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2012-10-23 12:30:00

林太龙   [江苏]    13952815299

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生前在城市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话,可以按照城镇标准处理

2012-10-23 12:42:13

杨永俤   [福建]    13906930369

需要当地派出所出具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2012-10-23 16:59:44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其生前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就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2012-10-23 17: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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